一、管道(dao)布置平(ping)面(mian)圖(tu)尺(chi)寸表示(shi)的(de)一般(ban)要(yao)求(qiu)


  ①. 總(zong)尺(chi)寸及標高在平(ping)面圖上(shang)應表示。


  ②. 管線(xian)的長(chang)度用(yong)整數表示,小(xiao)數點(dian)以后舍(she)去,精確(que)到毫米。


  ③. 對于斜管(guan),表示平面尺寸。


  ④. 斜管的尺(chi)(chi)寸表示至小數點(dian)第一位。除以下情況外,要避免(mian)重復標注尺(chi)(chi)寸:管廊上配管的間隔尺(chi)(chi)寸;與(yu)其(qi)他(ta)區的圖紙的連接尺(chi)(chi)寸。


  ⑤. 管(guan)道元件要原封不動地使用各資料數據(ju)表中的數值。


  ⑥. 組裝尺(chi)寸用整數(shu)表示(每一元(yuan)件總尺(chi)寸的計算至小數(shu)點第一位圓整)。


  ⑦. 與其他圖紙(zhi)相(xiang)接的管道尺寸(cun)應表示在相(xiang)接區的附近。


  ⑧. 墊片的厚度包括在相關閥門(men)尺(chi)寸中(zhong)(圖10-29)。


  ⑨. “EL”加注在管中心標高(gao)前,如(ru)果(guo)因(yin)梁或支架,管子需標管底標高(gao)時,加注“BOPEL”。


  ⑩. 在坡度管和重力流管線要控(kong)制(zhi)標(biao)高時,應以“WPEL”(工作點(dian)標(biao)高)表示。


  ?. 構筑(zhu)物的標(biao)高在下(xia)列(lie)狀況要標(biao)明“A”處(chu)標(biao)高,如(ru)圖10-30所示。


  ?. 尺寸的箭(jian)頭使用下列(lie)方法表示,如圖10-31所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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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斜(xie)管


1. 坡(po)向符號的使用


  ①. 用三角形表(biao)示單管線的坡(po)向,如果PID或UFD已表(biao)示了坡(po)度(du),那么配(pei)管圖上可不用表(biao)示。


  ②. 雙(shuang)線管的坡向用橢圓符號表示(圖10-32)。


 2. 工作點(WP)的表示(圖10-33)對于斜管,工作點應表示:管道的拐彎處(chu);界(jie)區(qu)線或接(jie)續線的交接(jie)點。


 3. 大坡度管(guan)道(dao)的表示(圖10-34)



三、平面尺寸的表示


  ①. 尺寸應以構筑物(或建(jian)筑物)柱子中心為基準至管中心標注(圖10-35)。


  ②. 為了尺寸標注的起點(dian)清楚,墊片用短細線示(shi)意(圖(tu)10-35)。


  ③. 區域總尺寸標注應(ying)在(zai)圖紙(zhi)的上(shang)方和左側(圖10-36)。


  ④. 管(guan)(guan)廊的管(guan)(guan)線穿過兩邊的接續線或界區線,管(guan)(guan)道(dao)之間的尺寸應在兩側表示。


   a. 管(guan)廊的(de)次(ci)梁尺寸間距相(xiang)等(deng)時(shi),則(ze)不需表示(shi),除非管(guan)道(dao)尺寸從次(ci)梁引出(chu),則(ze)必須表示(shi)(圖10-37)。


   b. 次(ci)梁的間距不等(deng)時,應標(biao)注其尺寸(cun)(圖10-37)。


   c. 與其他圖相接的(de)管(guan)線,在(zai)接續線處的(de)尺寸在(zai)每張圖上以同樣的(de)方(fang)法表示(圖10-38)。



  ⑤. 電(dian)氣及儀表電(dian)纜(lan)槽的說明(ming)和尺(chi)寸如圖10-39所(suo)示。


  ⑥. 當管(guan)廊的管(guan)線在(zai)一張圖上(shang)分開成多排時,按(an)圖10-40所示的形式表示。


  ⑦. 水平斜管尺寸的標注按下(xia)述方法(fa)進行(圖(tu)10-41):角度和(he)三角形(xing)的一(yi)條(tiao)邊表示法(fa);三角形(xing)的兩條(tiao)邊表示法(fa)。


  ⑧. 小口徑管線、管件、閥門和(he)儀表的尺寸標注如(ru)圖10-42所(suo)示。


  ⑨. 孔板的尺寸標注如圖10-43所示(shi)。


  ⑩. 立管的尺寸標(biao)注如圖(tu)10-44所示。



四、塔的(de)垂直管線

  對于塔的每個截面尺寸“A”和“B”都應表示(圖 10-4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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