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. 設備(bei)上開停工用的放(fang)空管可就地向大氣排放(fang),放(fang)空管的高度應高出操作(zuo)平臺2.2m以上。放(fang)空口不得朝向鄰(lin)近設備(bei)或有(you)人通過(guo)的地方。
②. 設備和管道上(shang)的可燃(ran)氣體安全泄壓裝置允許(xu)向大(da)氣排放(fang)時,應符(fu)合下(xia)列要(yao)求:
a. 排放管口不得朝向鄰近設備或(huo)有人通過的(de)地區。
b. 排放(fang)管口的(de)(de)高(gao)度應(ying)高(gao)出(chu)以安全泄壓裝(zhuang)置(zhi)為中心,半徑為8m的(de)(de)范圍(wei)內的(de)(de)操作平臺或建筑物頂(ding)3m以上(shang)。
③. 設備和管(guan)道上的蒸(zheng)汽及其他非可燃介質安全泄壓(ya)裝置向大氣(qi)排放時,應符(fu)合(he)下列要求:
a. 排放管口不得(de)朝向鄰近(jin)設(she)備(bei)或有人通(tong)過的地區。
b. 操作壓力大于(yu)4.0MPa蒸汽管道的(de)排(pai)放管口的(de)高(gao)(gao)度應(ying)高(gao)(gao)出以安全泄(xie)壓裝置為(wei)中心,半徑為(wei)8m范圍內(nei)的(de)操作平臺或(huo)建筑物(wu)頂3m以上。
c. 操作(zuo)壓力為0.6~4.0MPa蒸汽管道(dao)的排放管口的高度宜高出以(yi)安(an)全泄壓裝置(zhi)為中心(xin),半(ban)徑為4m范圍內的操作(zuo)平臺或建筑物頂3m以(yi)上。
d. 操作壓力小(xiao)于0.6MPa的蒸汽及其(qi)他非可燃介(jie)質管道排放(fang)管口(kou)高度宜高出鄰(lin)近(jin)操作平臺或建筑(zhu)物頂2.2m以上(shang)。
e. 工(gong)業用(yong)水管道(dao)上的(de)放空管口宜就地(di)朝下排放。
④. 蒸汽透平的蒸汽入口管道上游靠近閥(fa)門(men)處宜設置分液包的放凈口。
⑤. 壓縮機吸氣管道上(shang)的最(zui)低點(dian)應設(she)置帶閥門的放(fang)凈(jing)口。
⑥. 泵入(ru)口(kou)管道(dao)上的最(zui)低(di)點和泵出口(kou)切(qie)斷閥后的最(zui)低(di)點應設置(zhi)帶閥門的放凈(jing)口(kou)。
⑦. 容(rong)器設(she)備上的放空(kong)管(guan)(guan)除(chu)作為進料呼(hu)吸用外,應設(she)置切(qie)斷閥,閥門宜直接與設(she)備管(guan)(guan)口相接。當只安裝一個切(qie)斷閥時,其端部(bu)宜設(she)置絲堵(du)、管(guan)(guan)帽或法蘭蓋(gai)密(mi)封。
⑧. 凡向大氣(qi)排放(fang)的放(fang)空管道,宜設(she)置低點放(fang)凈(jing)口,如圖2.98所示。